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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期限是多久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工傷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均未按照規定期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將喪失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標籤:認定 工傷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