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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保險?

沒有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保險?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確立僱傭關係的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才能使勞動關係具有法律上的意義。但是,並不是所有用人單位都會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就成了勞動關係的爭議點。當因工作受傷的時候可以申請工傷保險,那麼沒有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保險呢?下面小編將為您介紹。

一、沒有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保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所以,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由於未簽訂勞動合同,所以除攜帶證明傷害經過的材料外,還應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如工資發放憑證、工作證等,如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證明不清的,要先進行勞動關係確認之訴,然後憑裁判文書再進行工傷認定。

二、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為了保證勞動者的權利,在確定僱傭關係的時候就應當簽署勞動協議,這樣在受到工傷的時候才能得到一定的保障。對於沒有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保險這個問題,勞動者可以直接帶着相關材料去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工傷認定不清,要先確認勞動關係,然後再憑勞動關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