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江蘇省工傷認定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江蘇省工傷認定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江蘇省中小企業眾多,在小企業打工的人們,有時候會因工受傷。這種情況下,企業會為其申報工傷認定,經過認定確定工傷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認定是有標準可循的,目前總共分為十級。那麼,江蘇省工傷認定標準2018年是怎樣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江蘇省工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6、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上所述,工人受傷後,發生在工作崗位上的話,可以向區縣的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根據有關標準展開鑑定工作。目前工傷評殘標準主要是參考受傷工人器官缺損情況、醫療依賴程度等。工人拿到鑑定書後,就可以提出賠償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