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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賠償單位不服怎麼辦?

工傷認定賠償單位不服怎麼辦?

在生產企業,工人被設備機器弄傷的情況時有發生,這種屬於工傷事故。工人要想拿到賠償,就得通過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有時候,單位會認為賠償費用過高產生異議,那麼,工傷認定賠償單位不服怎麼辦?作為勞動主體中的一方,單位可以發起行政複議或者要求重新認定,具體內容小編通過下文告訴大家。

一、工傷認定賠償單位不服怎麼辦?

1、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説明。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認定工傷的情形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不僅是因為受傷或者得了職業病,還包括因工死亡或者下落不明。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能被認定為工傷的職業病應當是國家《職業病目錄》中規定的納入職業病範圍的10類115種職業病其中的一種或幾種。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單位作為勞動關係中的一方,也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權利。工傷認定賠償單位不服的,單位可以舉證説明工人受傷不屬於工傷,或者要求重新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明確評殘標準。單位也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向法院提請訴訟,參加庭審的時候需要單位委託一位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