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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收到工傷認定書拒絕理賠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收到工傷認定書拒絕理賠怎麼辦?

用人單位收到工傷認定書拒絕理賠怎麼辦

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仲裁有爭議的再向法院起訴。

在工傷事故中,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則用人單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五至六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至十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若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全部工傷賠償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其實,在公司之前有給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公司本身要承擔的工傷賠償項目就很少,除非是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那麼所有的工傷待遇都應該由公司承受。確認為工傷事故的,公司拒絕理賠的情況下,員工要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