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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鑑定後算什麼假?

一、職工工傷鑑定後算什麼假?

職工工傷鑑定後算什麼假?

職工發生工傷鑑定後進行工傷治療期間,可以依法申請享受工傷醫療假期,工傷假是員工發生工傷事故被認定為工傷後,需要停工進行治療和休養所需要的時間和期限,工傷假內保留薪資工資照發。國家工傷放假並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要求,勞動者進行工傷鑑定後,如果需要治療的,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正常支付。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職工申請工傷鑑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説明。

綜上所述,我國沒有具體的工傷假標準,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對於勞動者具有詳細的工傷保護規定和要求,如果勞動者進行工傷鑑定後,需要進行工傷治療的情況,可以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一般情況下停工留薪期不得超過12個月,在此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正常支付。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標籤:職工 後算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