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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報工傷不做工傷鑑定能賠嗎?

如果報工傷不做工傷鑑定能賠嗎?

 在21世紀的今天還是有不少的高危行業,他們的生命隨時都會遇到危險。因此,工傷賠償可以説是勞動者獲得財富的另一種手段。可也有些人因為投機取巧而去騙取工傷賠償,以獲得暴利。那麼就有一個問題,報工傷不做工傷鑑定能賠嗎?

一、如果報工傷不做工傷鑑定能賠嗎?

按規定,沒有申請工傷認定並得到工傷認定結論之前,是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的。即使去申請,工傷部門也不會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很關鍵,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工傷鑑定的,但最好同時收集一下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考勤表、工資條、工資卡明細、工作地點照片、證人等,以備公司不承認勞動關係時用。

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後,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鑑定結果為準,最後,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鑑定費等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具體賠償金額需要結合勞動者月工資、工傷休息時間等等確定。

如果之前有證明,是可以不做工傷鑑定的,就是原則上是可以賠償的,但還是建議去做一個工傷鑑定,這樣才能更有把握得到賠償。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出現有工傷的現象,既避免了麻煩,也不用去煩憂這錢能不能得到。

標籤: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