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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

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

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後,需要進行工傷鑑定,之後根據鑑定結果獲取賠償。可是,有很多人對於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的問題比較疑惑。那麼,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 工傷 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 醫療期 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 勞動能力鑑定 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勞動能力鑑定 , 停工留薪期 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

工傷認定後,鑑定不到傷殘等級。需要參考《工傷保險條例》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工傷鑑定結果不能評級的如何賠償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上文介紹了工傷鑑定的概念,也説明了如果不夠評級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申請賠償。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本站網工傷鑑定的相關律師。

標籤:工傷 賠償 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