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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社保局工傷鑑定流程注意事項有哪些?

吳江社保局工傷鑑定流程注意事項有哪些?

吳江市位於我國江蘇省,屬於經濟較為發達地區,我們通常認為,工傷鑑定標準使全國一致的,其實並不然,對我國保險人傷理賠有所瞭解的讀者,都知道,每個地方的工傷鑑定標準都不同,雖然只有一點差距,但是,如果計算結果的話,是天差地別,下面,吳江社保局工傷鑑定流程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鑑定流程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

2.工作中發生的傷害,是工傷。 具體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公司申請工傷認定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

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賠償。根據當地標準和實際應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辭職或解除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要等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做工傷級別鑑定。

二、公司賠償

1.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該工傷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工傷保險賠償,由單位全額賠償。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工傷期間的工資應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發放

三、相關條文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經濟都比較發達,這主要得利於地理環境,同時,在工傷理賠中,標準也和內陸地區有所差別,關於吳江市工傷鑑定流程是按照當時的社會發展狀況制定的,即便與其他省市有所不同,但大體上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