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鑑定的時間是多久?
一、申請工傷鑑定的時間是多久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各種致殘情況定殘時間
大致分為三類:器官損傷、功能障礙、職業病損傷。
(1)器官損傷。器官損傷是工傷造成某人體器官肢體的直接損傷或者缺失,如手被機器絞斷等,另外,由於器官功能嚴重衰竭、肢體嚴重損傷、感染而採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術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損傷中。雖然器官的損傷缺失較為直觀和具體,評定分級也有嚴格清晰的限定,在損傷發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補時就可以決定傷殘等級,但是,對器官損傷的鑑定要等到臨牀手術後修復創傷、傷口癒合以後進行,一旦臨牀上治癒或好轉(主要指傷口癒合),就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2)功能障礙。《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在總則部分規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
(3)職業病損傷。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致殘不一樣,職業病對人體的損害主要是內科傷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時間有變化,很難有準確的醫療終止期,所以,職業病沒有一個最佳的評定時間,只有一個相對的評定時間,而且進行傷殘評定之後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評定那樣基本穩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二條對此有如下規定:“本標準所列各類血液病,內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變化,對已進行過評殘,經繼續治療後殘情發生變化者應按國家社會保險法 規的要求,對殘情重新進行評級。”“鑑於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一般不存在醫療終結問題,所以在執行此標準時,應每1一2年鑑定一次,故鑑定結果的有效期為1 —2年。”
實踐中,由於每個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不同,有的是器官損失,有的是功能障礙,還有的是職業病損傷,因此在具體申請工傷鑑定時間方面可能就會有所不同。關於申請工傷鑑定時間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我們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
單位對於員工壓縮性骨折工傷鑑定後怎麼賠償?
一、單位對於員工壓縮性骨折工傷鑑定後怎麼賠償?單位對於員工壓縮性骨折工傷鑑定後應當賠償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以及生活護理費等。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
-
工傷鑑定複議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傷鑑定複議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1、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果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
-
太和縣工傷鑑定為十級應怎麼賠償?
我們都知道勞動者在發生了工傷之後,肯定是要進行工傷鑑定的,就是為了能夠更多的獲取到賠償金,太和縣發生工傷鑑定為十級的話,那麼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一次性的領取傷殘補助金,一般是為本人7個月的工資,這7個月的工資是按照平均的工資來進行計算。工傷十級傷殘可...
-
工傷鑑定後該怎麼處理?
一、工傷鑑定後該怎麼處理?1、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