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鑑定時間限制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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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什麼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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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在什麼地方做認定
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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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工傷鑑定流程有哪一些
勞動工傷鑑定的程序如下: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做鑑定。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鑑定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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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裏的工傷怎麼鑑定
廠裏的工傷的鑑定: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