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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之後怎麼處理

工傷鑑定之後怎麼處理

工傷鑑定之後怎麼處理

找公司進行協商要求公司做出相應的賠償,如果公司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則公司只需承擔工傷期間的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剩下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則由社保部門承擔;如果公司沒有為其繳納社保,則所需要的費用應當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擔;

工傷認定決定書如何送達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工傷死亡認定的標準

工作時間死亡一般屬於工傷死亡,但是也有較為特殊的情形。具體屬於工傷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 。

3、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

4、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

5、因工緻殘被鑑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

殘疾賠償金如何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工傷鑑定的處置,需要自己與所屬的企業進行有效的協商,否則自己的利益會有直接的損害,但是此類問題的處理是糾紛發生的頻率較高的部分,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進行了解,這樣自己權益維護手段才會具有高效性,減少自己的直接損失。

標籤: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