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温補貼多少錢,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六月的到來,各地温度都逐漸升高,目前,我國各省很多企業都已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對,滿足領取高温費的人羣發放高温補貼。由於環境温度的不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也存在差異,故而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南昌高温補貼多少錢的相關信息。
一、南昌高温補貼多少錢?
南昌高温津貼6月起發放,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目前仍執行2012年以來的發放標準,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份來發放高温津貼。
另外,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温補貼。高温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物資充當高温補貼。
二、高温補貼發放時間:
據悉,發放高温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温馨提示:
1、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衝抵高温津貼。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高温40℃以上停止室外作業。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各單位要採取優良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主動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南昌高温補貼最近一次調整:
從2012年起,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20元調增到240元;室內非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80元調增到160元。
從2012年起,發放高温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
從2012年起,將高温津貼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温津貼列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温津貼列入單位部門預算。
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外,在每年的6月、7月、8月、9月,還應當為全體在崗工作人員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藥品及保健用品,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所需費用在“勞動保護費”中列支。用人單位不得以提供了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為由抵扣應發放的高温津貼。
南昌,地處江西。南昌高温補貼多少錢可以根據江西省人社局頒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確定高温費。根據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南昌高温費的發放有兩套標準,室外工作者每人每月領取240元,室內工作者可以得到160元。由此可見,高温費的發放是由工作環境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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