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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温費的標準是什麼?

南京高温費的標準是什麼?

近年來,全國氣温不斷升高,隨着氣温的日益增長,越來越多的城市在夏季陷入高温。而國家為了保障工作人員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按照相關的標準,向其發放高温補貼。每個地區的高温補貼的發放都有着不同的標準。那麼南京高温費的標準是什麼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

一、南京高温費的標準是什麼?

據瞭解,南京高温津貼,仍沿用過去發佈的標準,根據規定,南京高温費標準仍然為每人200元/月,支付6、7、8、9四個月,最遲10月底發放完。而且不允許用飲料、冷飲等來代替,必須是現金而且需要繳税。

2017南京高温補貼標準一覽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目前南京的標準仍然是200元/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温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税前扣除。

根據規定,户外工作者如建築工人、環衞工人、快遞師傅、郵遞員等需要户外奔波的企業員工,可以按此標準領取企業發放的高温津貼。

需要提醒勞動者的是,高温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有的單位通過發放清涼飲料或者是冷飲券等方式衝抵高温費,遇到這種情況,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津貼,則以企業的規章制度為準。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在單位有的崗位比較特殊,並不是一直在室內工作,例如會計,有的會計上午在辦公室內辦公,下午則要去趟銀行辦手續,那麼就由企業根據民主協商的方式,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這類人羣該如何支付高温費,是給一半還是給多少比例。”

一些人可能不太瞭解,其實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傷。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因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除高温津貼,隨着氣温升高,勞動者還應享受以下待遇: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此外,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高温費是否計入最低工資?

各地都將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扣除了高温津貼等項目後,職工每月實際拿到手的錢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二、高温費

高温費,又稱高温津貼,主要指在高温作業以及高温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高温津貼(崗位津貼的一種)。

高温補貼是眾多補償津貼的一種,也是近年來越來越受到關注的一種津貼。高温補貼也有其固定的月份和標準,每一個地區因為其生活水平和其他各種原因的影響,都會有不同的補貼標準。以上就是本文對於南京高温費的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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