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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1年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北京2021年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持久在高強度環境下工作身體會出現問題,而在高温下工作也就屬於高強度工作的工種。因此我國勞動局為了補償這類工作人員,設置了高温費發放給他們,每個企業都應該有相應的高温補貼,只能高於不能低於該省市最低標準。那麼北京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北京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衞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佈的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高温津貼的發放時間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温飲料和必需藥品。

二、北京職工拿不到高温補貼怎麼辦?

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同時,職工如果未按規定領取到高温津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三、高温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税?

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税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温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四、高温補貼可以納入最低工資中麼?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温下工作應發放高温補貼。高温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温補貼,但卻將高温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總的來説,33攝氏度以上屬於高温補貼發放範圍,同時用人單位應該提供相應的避暑飲料,防止員工中暑。且高温補貼只能夠以法定貨幣而不能用任何其他物品進行替代,否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請求仲裁。以上就是北京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大家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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