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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高温費標準是什麼?

2021年南京高温費標準是什麼?

工作在一線的工人本身工作很辛苦,在炎熱夏季中高温天氣對工人更是一種摧殘,對工人的身體有着一定的傷害,同時也影響他們的工作效率。為了保護工人的身體健康、保證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國家規定發放高温補貼,那2017年南京高温費標準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南京夏季高温補貼發放條件:

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貼。

二、南京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及時間:

南京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温津貼,可按照規定税前扣除。

三、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防暑的措施包括:

1、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温,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4、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連續發放的月份是6月到9月四個月,按照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必須按時發放工人的高温補貼不能拖延發放更不能剋扣發放,工人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進行舉報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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