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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一、南京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南京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南京市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據瞭解,南京高温津貼,仍沿用過去發佈的標準,根據規定,南京高温費標準仍然為每人200元/月,支付6、7、8、9四個月,最遲10月底發放完。而且不允許用飲料、冷飲等來代替,必須是現金而且需要繳税。

2017南京高温補貼標準一覽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目前南京的標準仍然是200元/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温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税前扣除。

根據規定,户外工作者如建築工人、環衞工人、快遞師傅、郵遞員等需要户外奔波的企業員工,可以按此標準領取企業發放的高温津貼。

需要提醒勞動者的是,高温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有的單位通過發放清涼飲料或者是冷飲券等方式衝抵高温費,遇到這種情況,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三、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採取哪些勞動保護措施?

1、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

2、合理佈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保證生產現場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

3、向勞動者提供高温天氣必需的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在高温工作環境下設立休息場所,並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備空調等防暑降温設施;

4、每年高温天氣期間,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可見,高温補貼的發放條件就是直接針對員工的日常工作場所的温度的。當然了,並不能絕對的説只有在夏季才能領到所謂的高温補貼,如果在其他的季節,但是因為工作的需要整天面臨的工作的温度都在33℃以上的話,這就已經符合領取高温補貼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需要嚴格按照本地規定的高温補貼標準予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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