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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高温補貼企業補貼嗎?

東莞位於廣東省,地處沿海地區,夏季温度較高,在露天高於32攝氏度環境下的工作人員能得到高温補貼。在高温環境下工作對身體是有損害的,相信如果可以選擇,大家都不會想得到高温補貼的吧。但每個崗位都需要有人去做,再次情形下了解東莞高温補貼企業補貼嗎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東莞高温補貼企業補貼嗎?

一、東莞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發放標準與往年相同

從人力資源部門獲悉,從6月份至10月份,用人單位應按月發放高温津貼,今年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則是每人每天6.9元。

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

市人力資源局提醒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照慣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補貼發放的季節。

今年補貼發放的標準與往年相同,從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場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勞動者,每人每月能夠獲得150元的高温補貼。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市人力資源局稱,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温津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有些工廠的高温補貼是隨工資發放的。

二、單位逾期不發將罰款

市人力資源局提醒,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津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

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逾期不發將處2000~10000元的罰款。

高温補貼雖是由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且頒佈的,但本來就是用人單位來發放的,故不存在企業是否補貼這一説法。只要員工可以得到高温補貼,那麼企業就該全額按期發放給員工,單位逾期不發的是會被判處罰款的。

標籤:企業 補貼 東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