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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温費發放的標準是什麼?

蘇州高温費發放的標準是什麼?

在當代這個社會,炎熱的天氣會使人們的食慾降低,並且會導致一系列的心理問題,但是在現實的生活中,高温作業在某些地方是不可避免的,為此,我國也會進行高温補貼的發放。那麼,蘇州高温費發放的標準是什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蘇州高温費發放的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一、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温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温津貼,在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二、我國法律關於高温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為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衞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衞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經研究,現就本市企業高温季節津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於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温季節津貼制度,並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温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温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温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温崗位津貼的發放,並繼續做好高温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温作業和户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温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温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温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温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温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温季節津貼。

三、江蘇高温補貼標準

現代快報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江蘇規定高温費於 6 月份起開始發放,今年還沒有調整的意向,目前依舊執行 2011 年的標準。其實關於高温費該怎麼發素有爭議,各地也有不一樣的政策。比如天津按照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 12% 確定,實行動態調整;海南以每人每天 10 元的標準發放;青島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也可以擁有 80 元的高温津貼。

如果江蘇依舊執行 2016年規定的標準,那麼就還是每人每月 200 元,從 6 月起發放,連發 4 個月(6 月、7 月、8 月、9 月)。江蘇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 35 ℃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這個發放的標準主要是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決定的,並且每年會有一定的調整。如果大家對於蘇州高温費發放的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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