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
試用期有什麼注意事項
試用期的期間:國家《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話,試用期不應該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的時間是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是超過三年的固定期,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這個試用期是不能超過六個月的。工資標準:第一,...
-
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
有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
-
違反保密協議但未致損失是否賠償
根據《勞動法》第19條與《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祕密的相關事項。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謂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
籤合同反悔怎麼處理
同已經生效,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按你們雙方的約定他應賠償你違約金5000元,只要不超過合同價款的20%,如果對方拒絕賠償,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