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一、勞動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在用人單位沒有法定過錯的情形下,並非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31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依法辭職後,單位必須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金的轉移手續,否則勞動未提前30天辭職要賠公司錢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不需支付違約金。但是單位為你提供了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及勞動合同約定了保密條款的除外。勞動者依法辭職後,單位必須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金的轉移手續,否則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私自離崗,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你可以注意一下,單位是否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存在的情形,如果存在,那麼你可以即時提出辭職,而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不需支付違約金。但是單位為你提供了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及勞動合同約定了保密條款的除外。
二、辭職辦理流程
提前至共享服務中心領取員工辭職審批表。
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
人事專員查看員工檔案是否有培訓協議,確認員工是否在培訓服務期內, 計算服務期內員工應支付公司的賠償金額。
離職人員直接上級完成離職人員離職面談、離職原因調查。
離職人員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維修人員使用的維修用具等)。
共享服務中心人員完成辭職人員工衣、工鞋、更衣櫃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並形成回收記錄,定期將辭職人員工作卡進行銷燬。
通知用人單位之前要辭職的話,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對於公司的一種負責任的,畢竟公司在什麼運行過程當中,它是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的,如果説相關的人員離開了崗位的話,那麼一時半刻是需要找人手來進行代替的,所以沒有通知就直接離開的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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