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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有哪些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女職工較多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自辦或者聯辦的形式,建立有專人管理的女職工衞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託兒所、幼兒園待設施。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女職工有哪些特殊勞動保護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