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保金一般是多少?
一、建築工程質保金一般是多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裏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3%,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麼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後,建設單位必須支付。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二、關於建築工程質保金有哪些規定?
1、缺陷責任期的確定
所謂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或24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2、預留保證金的比例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3%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預留保證金的比例可參照執行。
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綜上所述,發包人將工程交給承包人後,雙方會簽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裏面規定好質保金的數額及支付方式,比例就按照工程總造價的3%執行。在質保期內,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維修的,所產生的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等質保期結束後,發包人返還剩餘部分。
-
工程質量不合格判決書中對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工程結束後都要由有關部門進行檢驗,既然是檢驗就一定後有兩種結果,合格與不合格,這兩種結果都有自己相應的判決書,這一次的主要內容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判決書。不合格判決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供給大家參考。一、工程質量不合格判決書中對賠償的...
-
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後果是什麼?
國家相關部門對於新興的建築都會嚴格把控質量標準,在工程竣工後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檢查,如果檢查合格才能投入社會使用,一旦檢查不合格,相關施工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麼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呢,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後果是什麼。一、什麼是工程質量...
-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有哪些?“質量保修期是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算。有別於質量缺陷責任期(質量缺陷責任期是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間可能存在重疊現象。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
工程質量事故司法解釋有哪些?
為了使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與工程相關的各方單位需要對會影響工程質量的各項因素進行防範,且需要進行嚴格按照既定的規定進行施工以及驗收,但儘管如此,工程質量事故依舊時有發生,因而相關國家機構制定了工程質量事故司法解釋,對處理工程事故的辦法進行了規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