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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質量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現在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生產力已經進入到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各行業的發展已經不滿足於當前的現狀。比如説和建築行業有關的安裝工程,工程竣工以後電力、排水管道等各方面都需要進行安裝,在安裝完畢後也應該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期限。那麼,安裝工程質量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安裝工程質量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安裝工程質量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按照該規定,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是2年,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少於2年。

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方式的分類

(一)按承包範圍或內容劃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範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4種。

1、建設全過程承包

2、階段承包

3、專項承包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二)按承包者所處地位劃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個建設項目上往往有不止一個承包單位。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以及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關係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見的有5種。

1、總承包

2、分承包

3、獨立承包

4、聯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三)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承包方式

根據承包單位獲得任務的不同途徑,承包方式可劃分為4種。

1、計劃分配

2、投標競爭

3、委託承包

4、獲得承包任務的其他途徑

(四)按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劃分承包方式

工程項目的條件和承包內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類型的合同和包價計算方法。因此,在實踐中,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就成為劃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據。

1、固定總價合同

2、按量定價合同

3、單價合同:按分部分項單價承包;按最終產品單價承包;按總價投標和決定,按單價結算工程價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價固定百分數酬金;成本價固定酬金;成本加浮動酬金;目標成本加獎罰

5、按投資總額或承包工作量計取的合同

6、統包合同

我們能夠看出,安裝工程質量期限應該是兩年,這裏所指的工程質量期限是針對安裝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符合國家規定的安裝工程在兩年之內都不應該出現任何的故障,否則對於出現的某些故障,將直接用預留下來的質保金進行維修,而且造成的損失將由安裝工程的安裝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