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新版是什麼

其實裝修工程有些情況下和安裝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電氣等這些安裝工程,在安裝完畢以後,如果不經過專業的檢測的話,在日後的使用過程當中,就會存在非常多的安全隱患和質量上的問題。目前我國針對電氣裝置的安裝工程有着詳細的安裝規定和質量檢測上的要求。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新版是什麼?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新版是什麼

一、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新版是什麼?

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驗收、評定:

(一)檢驗項目檢驗結果,沒有全部達到質量標準。

(二)設計及製造廠對質量標準有數據要求,而檢驗結果欄中沒填補測數據。

(三)質檢人員簽字不齊全。

(四)各級質檢人員,必須對分項工程質量進行認真檢查、驗收及評定。

(五) 除電動機空負荷試轉外,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宜由施工單位歸檔保存、備查。可不移交給建設單位。

(六)分部工程質量只設“合格”,且應符合如下規定:

1、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應按本通則第4章第4.0.2條的規定,認真填寫分部工程質量

2、所屬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全部合格。

3、設備、系統帶電或試運分部工程中的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應符合規定,帶電或試運應正常。

4、各級質檢人員對帶電或試運結果所作的結論應確切,並應簽名驗收。

(七)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表,應按規定整理歸檔,移交建設單位。

(八)單位工程質量設“合格”及“優良”兩個等級,其檢驗及評定應按本通則第4章4.0.3條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表的內容進行。

1、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具備如下條件,應評為“合格”。

(1)所屬分部工程項目,質量驗收、評定應全部合格。

(2)所屬設備及其系統帶電或試運應正常,並已簽字驗收。

(3)按照本通則第5章5.0.1條規定,對本單位工程資料核查結果,應資料、簽字齊全。

2、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具備如下條件,應評為“優良”。

(1)所屬分部工程項目,質量檢驗評定應全部合格。

(2)配電裝置受電應一次成功。

(3)所屬設備、系統帶電或試運應正常,並已簽字驗收。

(4)按照本通則第5章5.0.1條規定,應對本單位工程資料進行核查,核查結果應資料齊全、數據準確、簽字齊全、可查性強。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設備嚴重損壞。

(6)未發生過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7)電動機空轉過程中,未發生過電動機燒燬事故。

(8)在分部試運過程中,未因電氣的原因,而造成設備嚴重損壞。

對施工質量檢驗結果有分歧時,各級質檢人員均有權要求進行復檢。複檢時,各級有關質檢人員應參加。複檢結果應作為最終檢驗結果。 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應做到檢測數據準確、檢驗結論確切、資料齊全、簽字齊全。

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對主要哪些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有要求

(一)高壓電器施工質量檢驗;

(二)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質量檢驗;

(三)母線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四)電纜線路施工質量檢驗;

(五)接地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六)旋轉電機施工質量檢驗;

(七)盤、櫃及二次迴路接線施工質量檢驗;

(八)蓄電池施工質量檢驗;

(九)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質量檢驗;

(十)電梯電氣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十一)低壓電器施工質量檢驗;

(十二)電力變流設備施工質量檢驗;

(十三)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十四)炸及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十五)1kV及以下配線工程施工質量檢驗;

(十六)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我國規定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包括,只有在檢驗合格的情況下,所有的安裝工程都能夠正常的運轉,那麼相關檢測人員才可以在質量驗收合格一欄進行簽名。如果安裝工程質量不過關的話,必須重新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