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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廠方不做鑑定怎麼辦

工傷廠方不做鑑定怎麼辦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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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等級後廠方不賠償怎麼辦


職工受到工傷後,廠方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

企業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提醒注意: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2、等工傷認定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

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認定範圍的規定。

要是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為此舉證證明。要是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有力證明員工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法定情形,則需要認定員工工傷確認。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

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向法院進行起訴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希望能夠幫助那些被廠方拖欠工傷賠償款的工人能夠儘快通過上述救濟方法得到應有的賠償。小編在此也提醒各位在職人員在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作為保護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