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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婚罪與借款罪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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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騙婚罪與借款罪有哪些區別?

騙婚罪與借款罪有哪些區別?

騙婚不僅是以騙取婚姻、感情為傷害,而是以騙取大量財物為目的。按目前的法律,沒有“騙婚”這一罪名。如果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一方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後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建議及時報警。騙婚是否構成詐騙罪,要看結婚的目的是什麼,是結婚還是錢財。

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借貸式詐騙認定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

2、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3、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二、騙婚可以算婚姻無效嗎?

一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性向、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等,屬於騙婚,可以算婚姻無效。

脅迫婚姻可以撤銷,所謂脅迫婚姻,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顯然,騙婚關係也不屬於可撤銷的婚姻。

騙婚可以是無效婚姻,一方在結婚之前故意隱瞞自己的身體情況,家庭狀況,婚史等,都屬於騙婚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存在上述行為的婚姻可以認定為無效婚姻。可以不經對方的同意,直接解除婚姻關係。

標籤:騙婚 罪有 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