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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有哪些區別

貸款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都是屬於詐騙犯罪當中的一種,只不過二者通過方式不同,這也就是他們之間的不同點。除此之外,合同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之間還有哪些不同之處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合同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有哪些區別

一、合同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區別有哪些

貸款詐騙罪與合同詐騙均屬詐騙類犯罪,犯罪手段均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產。由於貸款詐騙亦涉及簽訂、履行貸款合同,因此貸款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之間存在法條競合關係。但二者亦有明顯區別:

(1)侵犯客體不同。儘管兩者都侵犯複雜客體,都包括侵犯財產所有權,但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對銀行貸款的管理制度,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經濟合同管理秩序,因而兩罪分屬刑法第三章的第五節與第八節;

(2)犯罪對象不同。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銀行貸款,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主體不同。單位可以成為合同詐騙罪的主體,但不能成為貸款詐騙罪的主體。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的區別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的區別: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認定有非法佔有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刑法》中規定的很多犯罪其實都是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的,不過這些犯罪之間更多的卻是不一樣的地方。上文中,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了貸款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之間的不同之處,希望可以幫助你準確區分這三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