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附帶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特點是什麼?
環境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的特徵有,對於舉證責任是屬於單方的責任、同時舉證責任強調了環境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法定義務,而是沒有人民法院的調查、取證作為法定要求;以及還有舉證責任不僅僅是事實根據,還包括作出具體環境行政行為的相關法律依據。
(1)環境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是單方責任。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負有更多的舉證責任,而環境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由作出具體環境行政行為環境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訴訟法》第32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這就是説,舉證是環境行政機關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原告的法定責任,無論行政相對人是否提供了證明具體環境行政行為違法的確鑿證據,還是提供了脱離實際的虛假證據,環境行政機關都必須承擔舉證責任。
(2)舉證責任強調了環境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法定義務,而沒有人民法院的調查、取證作為法定要求。這一點同民事訴訟有明顯的區別。《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同時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而在《行政訴訟法》中只規定了“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可見,在行政訴訟中如果行政機關舉不出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不確鑿,就意味着敗訴。
(3)舉證的範圍不僅僅是事實根據,還包括作出具體環境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這一點,在環境行政訴訟中尤為突出。隨着環境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規範納入對人所能認識的範圍。另外,地方性環境法規又僅限於在本轄區內有效。因此,舉證責任不僅要求環境行政機關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自己的具體環境行為所依據的事實根據,同時,還要求提供具體環境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
在我國的環境侵權案件中,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一般是由被來進行承擔,而且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此舉證的責任也是屬於單方責任,只要能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屬於合理、合法的,那麼就可以依法的受到法律保護,但如果不能證明的話,那麼法院就要支持原告的訴求。
-
環保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全文是怎麼樣的?
環保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全文是怎麼樣的?所謂程序,是事情進行的先後次序。行政處罰的程序,就是實施行政處罰必須的過程和步驟。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程序,應當包括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一)簡易程序簡易程序是指對公民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
-
污染環境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一、污染環境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1、犯污染環境罪,一般犯罪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有法定加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滿足什麼條件會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會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3、犯罪主...
-
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一、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1、本條中的第三人是指被侵權人和污染者之外的第三人,即第三人不屬於被侵權人和污染者一方,第三人與受害者和污染者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隸屬關係,如僱傭關係等。第三人的過錯,是除污染者與被侵權人之外的第三人,對被侵權人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