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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租金合同毀約怎麼辦?

一、租客不交租金合同毀約怎麼辦?

租客不交租金合同毀約怎麼辦?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合同對於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賃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應對出租人承擔的主要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約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遲支付租金,就構成違約。但出租人解約前應先行使催告權,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在出租房屋時,很多出租人最頭疼的就是遇到承租人欠房租的情況,多數人都不知所措。在簽訂合同時,將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儘量考慮周到,約定處理方式方法,如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是拖欠租金達多少個月以上或拖欠費用達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

二、房屋租賃中租客的義務有哪些?

1、交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房屋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可以協議補充。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理使用、善意保管房屋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並對房屋盡妥善保管義務。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房屋受損,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合理使用房屋還包括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動或增設他物,否則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租賃關係終止時歸還房屋

租賃期間屆滿或一方違約而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承租人負有返還房屋的義務,承租人返還房屋應符合租賃合同約定的狀態,否則承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租客沒有履行義務繳納租金,導致合同毀約的,作為房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將房屋提前收回,如合同中租客支付定金,房東可以將定金作為違約金收取。房東在籤合同的時候,要注意規定好對方的違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