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毀約條例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起訴
一、租房合同毀約條例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起訴?
(一)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二)立案審查:
1、不符合立案條件,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符合立案條件,通知原告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三)受理後:
1、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15日內進行答辯,法院收到答辯狀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2、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四)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五)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1)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2)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6、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7、不同意裁判:
(1)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我國沒有規定過租房合同毀約條例,所謂的毀約條例主要就是看雙方當事人在租房合同中的約定,實際上違約金標準是房東和租客協商確定的,如果沒有證據表明違約金過高,違約方就得按合同約定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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