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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因重大誤解籤合同

重大誤解應當是由於誤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經驗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是受害方當事人自己的過失,而非合同相對方的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重大誤解中的誤解應是對合同內容構成重大誤解。也就是合同雙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對合同內容重大誤解的認定可以參考如下方面:
一、重大誤解應當是由於誤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經驗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是受害方當事人自己的過失,而非合同相對方的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
二、重大誤解中的誤解應是對合同內容構成重大誤解。也就是合同雙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三、產生重大誤解的合同能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履行會使得誤解者的利益受到較大的損失或者達不到誤解者訂立合同的目的。
四、重大誤解導致合同撤銷,應當是由於誤解才導致簽訂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何判定因重大誤解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