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容是,企業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裁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總的來説,即便企業要裁員,裁員也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而且企業在裁員之前就應當提前30天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企業因為經營嚴重困難裁員的話,是不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的。
-
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贈與合同公證注意事項
一、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簽訂贈與合同後進行公證的,贈與人不能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出現法定情形時,如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贈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受贈人的交付請求權以及贈...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
-
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
一、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
-
民法典中中介將合同寫錯可以不履行合同嗎
一、民法典中中介將合同寫錯可以不履行合同嗎民法典規定,中介將合同寫錯後,如果合同生效的,當事人要履行合同。但當事人申請撤銷合同,合同被撤銷後,合同無效,就不需要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