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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隨着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髮展,城市新型建築和公共項目不斷施工完善。很多施工單位沒有資質但是想承包工程,往往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這種掛靠的方式很普遍。那麼,掛靠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掛靠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一、掛靠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一)要約

1、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取得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第二、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相對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發出要約,通常是指某一具體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要約,一般是指向社會公眾發出的要約。

第三:要約必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目的在於取得相對人的承諾,建立合同關係。要約能否為另一方所接受,關鍵是看發出的要約對對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對方表示了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雙方還必須要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處理方法以及要求對方答覆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約人考慮是否承諾。

2、要約的形式

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可以以書面形式、也可以以對話形式作出。

3、要約的法律效力和要約的撤回、撤銷要約的生效時間因要約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對話形式要約,自受要約人瞭解時,要約發生效力。書面形式的要約於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諾

1、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要約有效期內,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的意思表示。

2、承諾應具備以下幾點:

第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期內作出。

第三、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3、作為意思表示的承諾,其表現形式應與要約相一致。

4、因承諾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諾時間至關重要。我國合同法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但承諾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與要約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當受要約人正式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作出承諾時,合同成立。

二、合同訂立需要的條件

(一)須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合同為各方達成的協議,屬於雙方或多方的法律行為,因此,訂立合同須由至少兩方當事人參與,僅一方當事人不存在訂立合同問題。訂約當事人是否為雙方或多方,決定於參與訂約的人是否為相互獨立的意思主體。在一般情形下,訂約當事人各方的經濟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訂約當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經濟目的,但須能為相互獨立的意思表示。

(二)須有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的互動

合同訂立是由獨立的主體相互接觸,互為意思表示,直到達成協議的過程。因此,合同的訂立須有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從要約、再要約,直到承諾。

(三)須為特定當事人之間為締約而為意思表示

訂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範圍內的人之間進行,並且當事人須以締約為目的進行接觸,當事人之間相互所為的意思表示是為訂約發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間或者雖為特定人之間相互接觸,進行協商,但並不是以訂約為目的,則不屬於合同訂立問題。

三、什麼是掛靠?

何謂掛靠,至今並無法律規定或司法解釋予以明確。現實的建築活動中的掛靠,是指沒有施工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贏利為目的,以某一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施工任務的行為。認定建築活動中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認定:

一是實際施工人(即掛靠人)沒有從事相應建築活動的資格等級;

二是被掛靠的施工企業具有與建築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格等級;

三是掛靠人在承攬施工任務後向被掛靠人交納一定的管理費,被掛靠人在收取費用後並不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或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經濟等實質責任;

四、掛靠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實為規避法律。

根據《建築法》的26條第(2)款規定: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格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本條可以理解為針對掛靠行為而作出的規定。掛靠是一種違反國家法律、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違反誠實信用,具有欺詐性質的無效民事行為,掛靠所產生的法律後果,除掛靠當事人應受國家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外,掛靠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協議無效,雙方應分別承擔過錯責任。根據《建築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或個人對建設單位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建設單位在知情的情況下仍與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簽訂合同,則建設單位也有過錯,自行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綜上所述,法律對於掛靠企業進行承攬工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施工方與委託方必須簽訂承包合同。合同簽訂時需要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違約金以及雙方違約後應當承擔的責任。掛靠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首先是要約,一方約定另一方怎樣簽訂,其次是承諾,雙方互相承諾一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