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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否有效

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有效的。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