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否為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所謂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指的是出賣方將出賣物交付給買受方,買受方將其應付的總價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給出賣方的買賣合同。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在合同生效後必須交付給買受方,這樣才能實現買受方的經濟目的。
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方在接受標的物後,尚有二期以上的價款需要支付;但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價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價款。這種分期付款與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的分期付款是不同的;前者是在取得標的物之前的分期付款,而後者是在取得標的物後的分期付款。
三、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功能在於出賣方向買受方融資,以滿足買受方資金不足的需要。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功能在於買受方向出賣方融資,以滿足出賣方資金不足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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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違約金必須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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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當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可以從4個方面審查這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1)合同的主體即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2)房屋本身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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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行為的效力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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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