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分公司籤合同需要起訴誰?
一、和分公司籤合同需要起訴誰?
可以起訴總公司,《公司法》第31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因為分公司(非法人組織)具有一定的團體財產,構成一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並不完全獨立,其責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級法人承擔補充責任。
二、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1、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A、合同效力: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
當然,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與分公司簽訂合同之時,第三人可以要求加蓋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進行追認。(有人認為:合同簽訂後尚未履行的,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的保證合同因無效。
B、法律後果:公司法第31條“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法理依據:因為分公司(非法人組織)具有一定的團體財產,構成一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並不完全獨立,其責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級法人承擔補充責任。
C、訴訟主體:分公司雖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屬於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故可以單獨作為原告或被告作為訴訟當事人。在司法實踐中,為便於執行,第三人可以將公司與分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2、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A、分公司在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前從事經營活動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的(公司法第29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沒有領取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系非法經營,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所簽定的合同依據相關法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當然是無效的。
B、法律後果:無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則應由設立它的公司承擔,但是與分公司簽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種情況的,公司可以根據該第三人的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C、訴訟主體:依據民事訴訟法,不屬於其他組織,不能作為訴訟主體。分公司不能作為原告行使民事訴訟權利,須有公司作為原告參與訴訟,行使合同當事人權利。司法實踐中,第三人可選擇將公司作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因起訴前並不知道分公司有無營業執照)。
在我們國家,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但是對於分公司來説並不具備法人的資格。因此在日常的經營活動的時候雖然能夠簽訂合同,但是由於合同方面的問題產生的糾紛依舊是需要由總公司來承擔的。
-
債權申報錯誤如何申請撤銷,破產債權申報條件有哪些
一、債權申報錯誤如何申請撤銷債權申報有錯誤的,債權人可以向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撤銷債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八條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為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公司欠提成可不可以起訴解決
一、公司欠提成可不可以起訴解決公司欠提成是可不可以起訴的。但是在起訴之前可不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因為提成問題是屬於勞動爭議中勞動報酬的糾紛,而勞動報酬的糾紛是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
-
股東可以轉讓瑕疵股權嗎
一、股東可以轉讓瑕疵股權嗎瑕疵股權可以轉讓的。股東未出資或出資不實等情形不影響股權的設立和享有,瑕疵股權仍具有可轉讓性,瑕疵股權轉讓並不當然無效。瑕疵股權轉讓,一般分為受讓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和受讓人不知道股權瑕疵兩種情形。受讓人知道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