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超經營範圍行政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一、超經營範圍行政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超經營範圍行政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超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的行政處罰標準是,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六十條 對有下列行為的企業和經營單位,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如下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

(四)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二、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有哪些?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註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三、企業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相關經營活動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來進行,如果説存在超範圍經營這種情況,那麼肯定是屬於一種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對於相關的行政機關來説,是由有權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的,比如説,可以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對此進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以及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