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超出行政許可範圍的責任包括什麼?
一、公司經營超出行政許可範圍的責任包括什麼?
原則上,公司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超越經營範圍可能涉及到相應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承擔。
1、民事責任方面,從目前的實踐來看,為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經營範圍所為的行為原則上是受法律保護的,並非一律無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經營範圍所為的行為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情況下才會認定為無效。
2、行政責任方面,對超越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二、行政許可在哪些範圍?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的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准的事項;
(2)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3)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4)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5)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三、行政許可的特徵是什麼?
行政許可的特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
2、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以一般禁止為前提,以個別解禁為內容。即在國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行政相對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資格或權利,能夠實施某項特定的行為。
行政許可有利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廣大消費者及公民的權益。行政許可有利於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行政許可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什麼東西都拿到市場上交易,沒有辦法保證質量,出了問題也不知道該找誰,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覺得獲得行政許可麻煩,要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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