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有哪些法律後果新規定是什麼?
一、婚姻無效有哪些法律後果新規定是什麼?
無效的婚姻是自始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
1、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
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户、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婚姻無效是自始無效的,不同的情況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材料不同,由於重婚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提供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重婚的證據就可以;近親屬結婚後宣告婚姻無效的,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本,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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