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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他項權證費用是多少?

我們大家都知道,國家部門在為百姓辦理事情時,同樣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房產他項權證也不例外,其登記費用一般為80元到100元不等,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費用會有所偏差,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關於房產他項權證費用是多少?

房產他項權證費用是多少?

房產他項權證費用是多少?

據瞭解,房屋他項權證登記費需要交:

1,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2,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房屋他項權證,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產權人含共有人)將房屋抵押給抵押權人,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辦理時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持身份證(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公章,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房產證(共有證)原件、複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產證未登記共有人的還須攜帶婚姻證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評估報告或房產價值確認書,到管轄房管局填寫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核准、辦理完畢後由房管局發放給抵押權人他項權證。辦理時收取抵押登記費,按照商業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記費標準收取。各地的執行標準都不相同,準確金額請諮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房屋登記費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對房屋權屬依法進行各類登記時,向申請人收取的費用。

一、房屋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二、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並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三、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消防安全責任;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10)轉租的約定;

(11)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房產他項權證收取費用時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但是也要謹防相關工作人員惡意收取金錢,小編建議大家在進行房產他項權證登記之前,可以到當地政府官網或者相關網站上進行了解更多注意事項,避免產生尷尬或者是被他人騙取金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