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交易 > 房產證

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房產證3.31W

房產證這種重要的證件,一般都是需要我國公民在購房以後,攜帶有關資料自己到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的,開發商一般只會給公民出具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兩個證件是沒有可比性的,兩者對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是非常重要的證明證件,那麼,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一、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需要補辦房產證。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不動產權登記證的出現,實現了“土地證”與“房產證”的雙證合一,但目前來看,只是部分城市實現了這一點,還沒有全國性普及,所以,大家在買房時,仍然會遇到“雙證”的問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二、產權證的作用

1、保障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房產享有的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只有在權利人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領取了房屋產權證書之後才正式生效,受國家法律保護。

2、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的實質是房地產產權的有價轉移。房地產的市場行為是建立在明晰的產權的基礎之上的,無論是房地產的買賣、交換、租賃和抵押,或者是現代經濟發展產生的資產重組、招商引資等都要求有明晰的產權關係和合法的產權證書作為保證。

3、為城市建設管理和司法行政提供資料。房地產權屬管理是房地產行政管理的基礎和核心,準確完整的產籍資料是進行房地產管理,培育房地產市場進行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資料,現在實行的住房制度改革、舊城改造、房屋拆遷,以及民事法律活動的分家析產、繼承、贈與,權屬糾紛調處,無一不依賴於完善的產權登記發證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產檔案圖冊等產籍資料作為依據。

房產證是為了自己在住房的時候的一些合法的住房權益,如果你只有土地使用證卻沒有房產證的話,沒辦法證明你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者。現在我國只有少數地區有雙證合一,這種只有土地使用證的情況,必須要補辦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