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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税?

房產税1.83W

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税?

一、房東房屋租賃是否要交税?

需要;

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目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税(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房產税個人所得税等三部分。

營業税相當於每個月所出租房屋所得的月租金收入×適用税率;不同情況下,使用税率也不同。

例如出租的房屋是營業用房,適用税率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宅房,適用3%的優惠税率;與此同時,按照營業税税額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即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税額×適用税率;而城市維護建設税的適用税率有3個檔次:個人所在地為市區的,適用税率為7%;個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適用税率為5%;個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適用税率為1%;應納教育費附加則是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税額×3%。

其次就是房產税,相當於每個月所出租房屋所得的約租金收入×適用税率;同樣,這裏的適用税率也根據不同情況下而不同,如果出租的是營業用房,適用税率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適用4%的優惠税率。

後一部分就是個人所得税,即扣除上述繳納的税費(包括納税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以及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後,就是個人出租房屋的應納税所得額,適用優惠税率10%。

二、相關知識

(1)納税人

納税人,又稱納税義務人,即納税主體,是法律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税人不同於負税人。負税人是最終負擔國家徵收税款的單位和個人,通常情況下,納税人同時也是負税人,即税收負擔最終由納税人承擔,如所得税的負税人就是納税人。但有些税種的納税人與負税人並不一致,如流轉税的税款雖由生產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納税人繳納,但税收負擔卻是由商品或服務的最終消費者承擔的。

納税人也不同於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是法律規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税款並向國庫繳納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個人所得税就是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

納税人有兩種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兩個相對稱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主體,包括本國公民,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對稱,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基於法律規定享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有獨立的財產和經費,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2)徵税對象

徵税對象,又稱課税對象、徵税客體,是對何種客體徵税,即徵税的標的物。如消費税的徵税對象就是消費品(如煙、酒等);房產税的徵税對象就是房屋。徵税對象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區分不同税種的主要標誌。

出租房子房東需要交税,並向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賃的發票。租客在交易的過程中,也要督促房東交納相關税。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屋租賃一般是針對於出租房子才會進行簽訂的,而且對於出租者也是必須要按照規定來進行繳納税錢,一般收入的金額越多所要承擔的税錢就會越大,所以,在繳納税錢的時候就要向相關的部門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