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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租賃合同上沒有約定違約金,但根據《民法典》規定,一方違約的,違約方需要對守約方的損失,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具體標準: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得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綜上所述,在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我們要注意如果合同之前沒有對違約的金額做出約定,也是需要進行賠付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的受損情況,來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違約金的金額。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標準並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上限“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隻能適用於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於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

二、合同違約是什麼?

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裏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各個國家合同法對違約行為形態的劃分都是不一樣的。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合同違約是某一方或者雙方都違反了合同的行為,就是不履行合同,違約金一般上限是不可以超過20%,租賃合同中就是沒有進行違約就此提出某些條例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違約方應該按照《民法典》中所規定的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