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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房客搬離?

一、房東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房客搬離?

房東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房客搬離?

房子如果是出租,一般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租客,或者按照當時簽訂的合同約定來辦,如果租客不同意提前解約,一般賠付租客一個月租金,或者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二、租金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規定:民法總則施行後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所以租金糾紛的訴訟時效為3年。

三、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着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東如果不租房了這種情形是必須要提前的通知出租者搬離房屋,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理由,並且在確定的時候不能讓租客的利益受到損失,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雖説對於提前的時間沒有規定,但也要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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