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登記備案手續怎麼辦理
對於生活中的房屋租賃行為,法律並沒有強行規定必須辦理相關的租賃房屋登記備案手續,但為了保護房屋租賃雙方的權益,在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後最好還是進行一下登記備案。那麼現實中租賃房屋登記備案手續怎麼辦理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用途、價格、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房屋出租登記備案手續怎樣辦理
租賃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屬於涉外租賃的,到市級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出租人併到房屋所在區、縣的地税局繳納房產税、營業税及所得税。
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以下文件:
1. 書面租賃合同;
2. 房屋所有權證書;
3. 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 經辦人的證明文件;
5. 其他文件。
三、房產管理部門審核發證
當事人的房屋租賃申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
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是當事人申請房屋租賃登記,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認為房屋租賃申請合格後予以頒發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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