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一、如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1)租賃雙方持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税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賃(轉租)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託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商住兩用樓的底商用於餐飲、娛樂、洗浴、洗染等經營活動的,提供房屋相鄰關係人書面同意的證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5)公有房屋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出租人委託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三、房屋租賃登記有什麼效力
在中國,房地產登記是房地產權屬取得和變動行為生效的要件,但房屋租賃登記是否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學術看法卻有爭議。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人則認為不是。筆者同意後一種觀點。因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這裏並沒有規定,登記後租賃合同才生效,只是稱“備案”。顯然房屋租賃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備案於政府部門,以便監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也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租賃登記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備案的作用。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4條中明確規定,當事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因此,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這是法律明確要求的手續。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可以是當事人親自前往辦理,同時也允許通過書面形式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至於辦理的手續,其實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並且除了可以現場辦理外,其實很多地區都推出了網上辦理的業務,詳情可以登錄當地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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