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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二房東轉租怎麼辦?

一、房子被二房東轉租怎麼辦?

房子被二房東轉租怎麼辦?

1、如果是指承租人將(租賃人)的房子轉租,若承租人未經過的同意,在六個月內提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如因轉租受有損失,則可以向承租人主張賠償。

2、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百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如果沒明確二房東可以隨意轉租,仍然可以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要求二房東承擔

4、轉租房子過程中,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5、轉租房子時應當訂立轉租合同,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也可以在出租人知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

6、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生效後道,轉租人享有回並承擔原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7、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終止。

二、為了避免相關的糾紛,在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麼承租人就不能轉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另外,中未約定可以轉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才能轉租,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

4、不得違背雙方意願,有題,雙方要共同討論。

(二)承租轉租房屋應注意的題首先,我們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如有,在和轉租人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我們要確保轉租人的身份信息正確和是否具有轉租的權限,以免上當受騙;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如果不清,有可能會因誰繳費而發生爭議;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以免被物管要求承擔不應承擔的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這些必須要清楚明白,以確保房屋轉租期限在剩餘的租賃期限;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並且,合同約定的內容不能超過主合同,比如主合同約定承租人只能使用約定的一間卧室,另一間不能使用,而從合同卻明確約定承租人可以使用所有房間,那麼,這部分會被認為是無效的

綜上所述,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出租,須徵得同意可以轉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房子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終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