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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辦理過户手續注意事項

買賣二手房辦理過户手續注意事項

1、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應特別提示買受人,其二手房買賣未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轉移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防止出讓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為侵害買受人,應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2、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以《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為例,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或者權利證書;

(三)房地產轉移、轉讓、變更或者設定他項權的協議書合同書或者批准文件;

(四)繳納房地產税的證明。

上述合同一方當事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證:A、外國人;B、華僑,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國護照、無國內身份證明者;C、港澳台地區居民;D、在外國或港澳台地區登記、註冊的法人及其他組織。

3、登記的審核時限和權證的領取

應告知當事人:按規定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轉移事項記載於房地產登記冊,並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領證時權利人(或代理人)需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已繳手續費、登記費、印花税收據及受理時的收件收據(原件),仔細核對《房地產權證》及《登記證明》。

4、代辦登記

代辦二手房買賣轉移登記手續,要取得並向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當事人的委託書。如果房地產權利人為自然人,按有關規定委託書還需公證。要認真審核上述材料是否齊全、真實,並在買賣合同簽署後15日內及時辦理。對原件要妥善保管,辦理完畢要及時歸還當事人,以免丟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