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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該如何避免陷阱

二手房交易該如何避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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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房屋買賣市場日益紅火,從表面上看,開發商樂此不疲的收着購房款,購房者高高興興的看房、買房,可實際上,與之相關的訴訟和糾紛也逐漸在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陷阱多多。那麼,對於二手房交易該如何避免陷阱?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二手房交易該如何避免陷阱

1、產權狀況陷阱。

買賣合同簽訂前,應至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狀況調查,瞭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轉讓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視,到辦理時才發現房屋不能轉讓,則可能給購房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2、房屋類型陷阱。

簽訂買賣合同前應查看業主是否取得產權證,並根據產權證等記載確定房屋類型。避免實際交易時才發現由於尚未取得產權證而不具備交易條件或所購房屋類型不符合購房人需要而造成損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則應購買商業用房。因為商業用房才可辦理營業執照。若購買住宅房,購房人將無法從事預期用途。

3、合同簽訂人陷阱。

根據產權證確定產權人。若部分產權人或由非產權人簽訂合同,應要求其提供未到場產權人出具的委託書。否則若未到場產權人以合同簽訂人未取得委託主張合同未成立,購房人僅能向合同簽訂人追究責任,即由於合同未成立造成的直接損失,且在購房人。

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買賣合同應對付款流程及交易中各項事項作出明確、具體約定。履行過程中常常由於某筆款項的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受損失的一方因為當初與對方未訂有明確條款而只能自認倒黴。

二、二手房交易陷阱如何防範

二手房屋交易手續如下: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税,賣方到地方税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税、個人所得税(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在生活中,購房者找到自己心儀的房屋並不容易,而想順利買到自己相中的房屋更是很難。這個過程中,一定要避免房地產開發商或房產中介設置陷阱,而瞭解清楚應該避免陷阱的內容,其實對順利購房、保護購房者利益也是很有幫助的。